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电吉纪明传[2013]1号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明电四纪明传[2013]2号文件及市局专门工作会议“关于中秋国庆节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班子于九月十八日以书面形式向全所职工公开承诺:坚决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六个坚决不”、市纪委、市监察局“七严禁”要求,在中秋、国庆节及任何节日,不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不收送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会员卡;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不公车私用。班子成员同时承诺按照工作分工管好分管部门人员,不收不送,不发生违禁问题,并管好自己的亲属,不收受节礼。